4月3日,济宁市召开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2017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考核情况,同各县区局签订了2018年法律援助目标责任书,下发了2018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点,部分县区司法局还分别作了典型发言。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鲍业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县区司法局分管领导、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及市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 2017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局党委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上级安排部署,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抢抓机遇,积极作为,突出平台建设,提升保障水平,强力推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发展,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2018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安排部署,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为目标,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 不断扩大服务范围,创新服务举措,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水平。
会议强调,2017年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思想上,还缺乏争创一流的责任担当,存在同级财政投入少、精细化管理程度不够等短板。2018年我们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把握机遇,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法律援助供给机制,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保障能力,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强化信息化手段促使法律援助服务流程更加优化,服务渠道更加顺畅。还要加强工作督导,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尽快补齐短板,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全力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