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创新案卷质量评查方式,与汶上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案卷质量跨院交叉评查活动, 进一步加强了案卷评查力度,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
此次评查从两院1-4月份已办结案件中随机抽取20个案件进行“双审查”,即先由业务部门对口初查,再由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进行复查。首先,两院业务部门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风险评估预警、涉案款物处理、案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案效果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填写案件评查统计表,确保一案一清单。随后,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召开评议会对案卷进行复查,逐一听取评查人员对卷宗的评查意见,要求不但需要指出卷宗存在的不足之处,也要对卷宗优点进行说明。为有效杜绝“只评不改”,加大对案件质量和评查员工作的外部监督,两检察院建立整改落实通报机制,“双审查”结束后,对于交叉评查发现的不规范问题,双方案管部门汇总问题清单,并将评查结果反馈给双方案管部门。案管部门根据评查结果形成评查整改台账,严格落实整改,并及时向对方评查组通报整改情况。
据悉,传统的案卷评查方式由于其封闭性,存在着内部人员碍于情面不愿挑错、各部门互查力度不足等问题。而跨检察院交叉互评案卷,有利于客观、公正、全面评价案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 学习其他兄弟检察院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弥补和完善自身的薄弱环节, 从而不断提升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