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6日,博山区普法办受到中宣部、司法部表彰,荣获“六五”普法“全国先进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荣誉称号,全省区县级仅3家获此殊荣。
博山区普法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组织实施全民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深入开展“法律五进”、法治博山建设、“学五法倡四德促五进”等活动,创造性开创了“送法下乡·法律服务赶大集”活动品牌,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明显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有力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先后获得全省普法亮点工作先进区县、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亮点工作创新先进集体、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区县等荣誉称号。
一、 突出抓好亮点工作,打造博山特色普法
一是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赶大集”活动,解决好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自2014年起,在全区选取10个集贸市场设立流动便民法律服务站,利用农民赶大集的机会,将法律宣传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通过时间、地点、人员的三固定,形成了常态化、长期化的普法宣传工作机制。并与环保、工商、国土、安监、税务等执法部门联合,每月确定一个宣传主题,针对群众关心的家庭暴力、环境保护、社会保险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种社会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已组织法律赶大集活动210次,参加该活动的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达658人次,发放宣传材料和法律明白纸15000份,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3500张,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115人次。
二是开展“学五法倡四德促五进”活动,助推博山孝文化建设。努力把依法治区工作融入到孝文化、“四德”工程建设中,实现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结合。利用电视台、微博、手机报、LED等媒体播放发送各类宣传标语,并在区政务网、区新闻网开辟了“学五法倡四德促五进”活动专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实现全时空、全方位覆盖,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加强各类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在职业介绍所、汽车站等流动人口密集场所张贴宣传画、口号、标语,为广大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提供学法场所和快捷的法律信息服务;区委政法委编印了《“学五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百题问答》和明白纸,免费发放20000册;区司法局与电视台联合拍摄了20部关于法制宣传方面的新闻专题片。通过当地新闻媒体设立专栏、播放标语,利用手机报每天两次发送法律知识,同时在新闻媒体刊发稿件80篇,发送手机报280期。
三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打造全区法治文化品牌。紧密结合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将法治文化建设与博山传统文化、旅游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环境文化等有机结合,精心打造具有全区特点的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构建城乡一体的法治文化宣传网络,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目前全区已建成法治宣传教育中心1处,法治文化阵地3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5处,法治文化墙(广场、公园)21处,法治文化宣传牌、宣传橱窗、宣传标语遍布大街小巷,逐渐形成了“城区有场馆、乡镇有中心、村居有站点”的层级式法治文化阵地网络。
二、丰富载体,创新形式,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普法宣传网络
博山区努力从多重角度、面向各类群体、针对不同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覆盖全区、渗透基层的宣传培训网络。
一是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等宣传平台开办了《法治博山》、《生活与法》和《法律在线》等法治专栏,通过讲解法律知识、在线解答群众咨询、依案释法等形式,在社会上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二是依托党校和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为科级领导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入党积极分子、乡镇人大代表、普法联络员、人民调解员、村(居)“两委”成员等各种培训班讲授法律课程;针对农民工以及老人、妇女、青少年儿童、等弱势群体,开展重点普法宣传教育;对群众关心的交通安全、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等各种社会问题,举办专题咨询会和培训班。五年来,共举办以上各种法律宣传培训活动360场次,上法治课650次,直接受教育人数9.8万人次。
三是开展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家宪法日、“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土地日、环保日、安全生产月等各种宣传活动;利用“法律五进”、“送法下乡·法律赶大集”、公益律师进校园、法律进军营、法治学校、手机短信、文艺汇演等形式,把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创新。
三、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实现普法宣传教育全覆盖
通过各种途径,学习宪法、基本法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抓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学生、农村“两委”成员等重点普法人群的普法教育,努力打造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亮点。
(一)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注重发挥领导带动作用。坚持实施领导干部学法日制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治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组织参加全国以及省、市组织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座谈会等各种征文活动;每年举办全区“六五”普法基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班、普法骨干培训班和普法联络员培训班。五年来,全区共举办各种领导干部法治讲座12场,举办大型机关干部培训班32次,接受教育人数达6500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公务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突出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自学等方式,组织全区公务员系统地学习与自身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通过举办培训班和以会代训等方式,对机关公务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公务员参加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三是通过组织公务员参加全省普法考试、本系统法律知识考试等方式,检测他们的学习成果。仅2012年度,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妇联、团区委等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全区共组织各种法律讲座、知识竞赛35场次。
(三)突出抓好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努力拓宽中小学生法治教育新途径。一是进一步完善校内法治课教师队伍和校外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队伍。五年来,全区所有中小学全部聘请了法治副校长,并及时进行调整充实,法治副校长每年为在校学生上法治课80场。二是全面加强青少年学生对《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学校教育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并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学生参加“灭火演练”、“逃生演习”等安全宣传演练活动,要求所有校园设立“紧急疏散”通道。三是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治教育网络,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深入开展。在抓好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的同时,逐步健全完善了学校法治教育课程体系,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融入到学校日常教学中来。
博山区考院小学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一起参加全区普法考试答卷活动,使学生与家长在答卷中共同学习法律知识,使家庭与学校在培育学生法治观念方面实现了互动;开展了“税收宣传进校园”、“交通安全报告会”、“法治辩论会”、“现身说法”等活动,对学生进行了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让学生、家庭和社会达成遵纪守法共识,使依法治校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
(四)突出抓好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推进依法治企。加大了对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力度,组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重点学习《税法》、《劳动法》、《环保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节约能源法》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管理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参学率达95%以上。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全区大部分企业都设立了法律办公室,聘请了法律顾问,部分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五项保险购买率达到100%;不仅把法律知识送到企业,更重要的是使法律在投资谈判、节能减排、合同审批、诉讼回款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中,都发挥出实质性的作用,帮扶企业实现经济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山东岜山集团积极应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在企业内部设立法律部,4名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常驻企业,五年来为企业内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25次,审批合同2153份,每年仅通过律师诉讼避免经济损失一项就超过470万元,在节水、节电、节材、余热利用等节能减排方面,获得经济效益超过2000万元。
(五)突出抓好村(居)“两委”成员的普法教育,巩固基层普法阵地。一是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目标,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村务、财务公开为突破口,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全面增强村民的民主监督意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在村“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维护换届选举纪律,为加快全区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目前,博山区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9个,35%以上的村达到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要求。二是大力开展对农村“两委”成员的教育培训。每年在组织人事部门举办的村(居)“两委”成员培训班上开设法律课程; 2012年的“学五法倡四德促五进”活动中,组织全区10个镇(街)开展了村(居)“两委”成员法治培训班、“法律进家庭”等活动,对全部村“两委”成员进行法律知识轮训,并依靠村干部的影响和带动,大力宣传与“三农”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了农民群众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三是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每年调整充实全区普法宣讲团成员,五年来普法宣讲团累计为全区村“两委”成员和农民工举办培训班68次,为基层普法联络员举办培训班59次,举办“法律进家庭”农村妇女培训班50次,接受教育人数达到25000人;组织开展“法律赶大集”、“送法下乡”活动270次,共赠送“法律五进”手册、“六五”普法教材以及各类普法资料12000册;今年开展了“法律顾问村居行”活动,组织全区9个法律服务所与57个村结成法律服务对子,法律服务工作人为各村担任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案件诉讼等;并在10个镇、街道、开发区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309个行政村全部确定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形成了村有联络员,镇有工作站,区有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