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在法治轨道内依法解决问题,鱼台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明白人”作用,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建立工作制度,促进律师积极参与。一是研究制定工作规范。县检察院积极加强与县司法局的沟通协调,就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适用范围、相关程序、解决方式、法治化导入办法等多次座谈交流,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暂行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任务、原则、参与案件范围、工作方式、工作纪律和管理保障等工作措施。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律师到站值班制度,对律师每周值班1次是否在岗进行考勤;建立值班工作台帐和工作通报制度,对接访是否规范进行评价,对参与矛盾化解效果进行评估,并作为律师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责任追究制定,对工作推诿、敷衍塞责、违法违纪者,会同县司法局给予批评教育、执业处罚。
二是创造履职条件,确保律师高效服务。一是完善硬件设施。县检察院在控告申诉举报中心专门设立律师服务室,配齐配全办公设备,满足律师值班、接访需要,为律师正常履职提供有力支撑。二是成立“律师人才库”。会同县司法局从辖区内在册律师中遴选出6名执业经历五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的优秀律师,纳入县检察院资深专职律师人才库,并上墙公示,方便来访群众自主选择律师进行接访。三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律师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破解检察环节难题,增强检察机关处理信访问题的公信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围绕工作重点,突出律师工作效果。县检察院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过程中,最大限度发挥律师的职业优势,围绕工作重点,提高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能力和效果。一是突出释法说理。针对部分信访人对法律理解的偏差,律师依照法律和政策,向信访人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通情理,增强检察机关公信力。同时,律师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尊重政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公正处理意见。二是突出服务效果。从效果方面看,律师以法律服务者身份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容易取得信访群众信任,引导信访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有利于推进涉法涉诉信访走向法治。同时积极协调、沟通,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努力做到息诉罢访。三是突出公开规范。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公开审查时引入全程录音录像,从形式上对办案人员和律师是否规范操作进行全方位监督,既保证了案件审查的公开透明,又保证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公平公正。
四是严格责任倒查,强化律师执业保障。一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对律师阅卷、咨询了解有关案情等,县检察院积极提供支持;对律师就案件提出的处理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分析其是否合理,是否可以采纳,并把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律师;对法律使用确有错误或存在瑕疵的案件,坚持有错必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及时导入法律程序,在法治轨道内依法予以解决。二是严查干扰律师执业行为。为严防检察干警干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对案件承办人阻碍公益律师或执业律师行使代理权,经查证属实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情节较轻的,承办人必须及时更正,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办人相应纪律处分。截止目前,未发生一起案件承办人阻碍律师行使代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