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在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傅明先书记发言时指出,作为孔子的家乡、儒家文化发源地,济宁近年来着力做好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的文章。而“和为贵”调解室建设,正是传统儒家文化在司法行政领域的创新性发展,近几年,任城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儒家传统文化做文章,在业务上级的指导下,“和为贵”调解室建设取得极大成效。
一、筑牢阵地。阵地建设主要分镇街“和为贵”调解室建设与村居(社区)“和为贵”调解室建设两个部分进行。镇街“和为贵”调解室建设,我们与司法所建设同步打造。近年来,我局投入资金520余万元新建了安居司法和仙营司法所,改扩建李营、二十里铺、南张等11个司法所。在建设司法所的同时,我们根据各所具体实际同步打造了一大批高规格的镇街“和为贵”调解室。在乡镇司法所,“和为贵”调解室内部由许多功能室组成,例如李营司法所建成的“李木根调解室”,由谈心室、静心斋和言和堂三部分组成;而在安居、二十里铺和南张等街道,调解区域则由“和为贵”调解室和静心室等构成。每个房间根据不同的功能,内部装饰有“和”“顺”“淡”“静”等体现和文化的箴言图片,让发生矛盾的当事人一进入房间就能感受到一种安静祥和的气氛,有利于矛盾的尽快化解。对于寸土寸金的市区司法所,硬件条件难以达到规范化标准,我们则坚持小而精的原则,在“和为贵”调解室内部努力装饰一些格言警句,诸如:“和为贵,不知不愠;礼当先,知是知非”等体现儒家文化的言语,让矛盾纠纷当事人在和文化的熏陶中化解纠纷,接受教育。
在有条件的村居(社区),我们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提出“两室一办”的设计方案,两室指“和为贵”调解室和法律服务所,一办指综合办公室。“和为贵”调解室突出和文化氛围,例如铁塔寺社区,在打造的时候,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及指示精神,我们突出了“六尺巷”的礼让故事。法律服务室突出法律氛围,综合办公室则涵盖了司法行政其他职能,如普法、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对于一些条件受限的村居(社区),则坚持一室多用,在细致细节上下功夫。
二、创新模式。2014年,在建设李营司法所“李木根调解室”过程中,我们设计了“谈心室”、“静心斋”和“言和堂”。2016年,我们提出“两室一办”的建设标准。2017年,在建设二十里铺街道“和为贵”调解室过程中,在二十里铺村居创新提出了“一站三室”建设。所谓“一站三室”就是利用各村设立的警务助理工作站,成立睦邻调解室、联合帮教室、法律服务室。睦邻调解室,取意于论语,据论语记载,弟子问孔子:“人皆有兄弟,我独无。”孔子回答道:“德不孤,必有邻。”睦邻调解室旨在教导邻里之间要和睦相处,相互礼让。
在任城区村居(社区)“和为贵”调解室建设过程中,尝试突破以往仅有图片装饰的现象,在设计过程中,将和文化与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相结合。在功能室配置上,将“和为贵”调解室建设与其他因素融合到一起。例如,在建设济阳街道济阳大街社区“和为贵”调解室时,我们在设计图案时,将宪法和论语相结合,同时突出儒家“和为贵”理念;在功能室的布局上,我们加入了“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室布置温馨,有心理咨询师值班,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及时进行心理疏导,稳定当事人情绪来达成理想的调解结果。在设计南张街道军南村“和为贵”调解室时,我们首先设计了院落文化,院落文化共分8个部分,分别是邻里和谐、家庭和睦、勤俭节约、教以立家等内容。进入办公区域,则有走廊 “和”文化,让人一进入走廊,就能处处感受到儒家和顺礼让的思想,在走廊的尽头,用整个“孔融让梨”的故事覆盖全部墙壁,十分醒目。在室内,则提出了“以法为上,以德为行”的设计理念,又用极大篇幅突出儒家和文化。在唐口街道范李庄村,则将“和为贵”调解室建设与警务工作有机结合。
三、配强人员。力往基层使,人往基层倾。为充实镇街调委会人员,我局共招录23名素质高、业务强的大中专毕业生到调委会工作;其次从局机关抽调人员到镇街调委会任职、挂职;三是积极协调区委区政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安置15名公益岗位人员到镇街调委会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在村居(社区)调委会,充分整合 “三支队伍”,即人民调解员队伍、法律顾问队伍、社区网格员队伍。村居(社区)明确一名人员专门负责调解工作;采取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方式,聘用一名社区网格员重点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选派工作相结合,发挥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以此确保“和为贵”调解室人员达2-3人。对“三支队伍”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对传统儒家和文化的认识,确保为社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保障经费。在建设资金上,我局采取“争取上级资金补一点,区局自筹一点,镇街协调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完成硬件建设任务。为解决镇街调委会办公经费不足的问题,我们和司法所办公经费相结合,在本级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先后投资200余万元为镇街调委会配备了办公所需的电脑、传真机、打印机、显示屏等设备。2014年,我们出台了《任城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办公经费使用办法(试行)》,将任城区所辖15个司法所按地理位置划分为城市周边和城区两个档次。位于城市周边的司法所每年办公经费最高1.5万元,位于城区的司法所办公经费标准每年最高1万元。
对于人民调解员,则充分利用“两个渠道”解决经费问题,即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和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共同保障。每年都有30万的调解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我局建立了以案定补激励机制和考评办法,对村居(社区)形成的调解卷宗实施以案定补,仅以案定补一项,每年投入的资金将近10万元;对于专职人民调解员则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这部分资金每年大约需要35万元。不仅如此,连续多年,我们在调解员队伍中陆续开展了“便民直通车”、“双争赢满意”、“争当最美人民调解员”、“争创先进调委会”、“争当百名先进人民调解员”等活动,对于当选的优秀调解员,在精神奖励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彰显效能。近年来,随着“和为贵”调解室阵地建设和软硬件建设日益完善,职能作用进一步凸显,越来越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一些疑难重大的案件,党委政府往往安排调委会人员参与。调委会人员在辛勤的工作中,不仅宣传了和文化,营造了和谐的社会氛围,更是用自己不懈的努力赢得了老百姓的口碑,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的肯定,赢得了自己的地位。从2015年至2017年,任城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种纠纷7002件,成功6956件,其中比较重大的案件36件,有效的维护了任城区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