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济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济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88563.com > 高新

内外发力密织法网 执行威慑破解难题

2018-02-13  

  内外发力密织法网  执行威慑破解难题

  ——济宁高新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纪实

   

  近年来,济宁高新区法院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标任务,坚持事不避难、雷霆出击,创新执行理念,强化工作机制,凝聚内外合力,全面向执行难宣战,着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2017年,该院执结案件1521件,网拍成交额达1859万元,向当事人过付执行案款8349万余元,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明显成效。

  苦练内功  激发执行内生动力

  人,永远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近年来,济宁高新区法院为破解执行难题,首先在强化执行力量、配强执行装备上下功夫,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人员保障和坚实基础。

  司法体制改革为人民法院高效整合司法资源、推进执法办案提供了有力契机。在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同时,济宁高新区法院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关心支持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司法辅助人员,按照1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4名书记员、2名司法警察“1+2+4+2”模式组建执行团队,并制定《关于明确执行团队建设和办案流程的意见》,集中优势兵力开展执行攻坚。

  此外,为有力推进执行工作规范高效运转,该院持续加大投入,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2017年,该院着力健全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充分利用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办案、接访、协调等工作进行管理和督办,通过政府采购新购置3辆执法执勤用车,全部配备到执行一线,并根据需要配备了执行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笔记本电脑,实现执行装备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做到应用到位、全程留痕,切实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成效。同时,积极对接省法院“点对点”网络查控平台、工商登记查询系统,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执行办案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执行工作由“车轮执行”向“键盘执行”转变。

  在加强人员、资金、设备、技术保障的同时,该院还注重执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设立法院执行款物专项账户,建立执行款物管理台账,实行执行局与财务室周对账制度,实现人、案、款“三分离”,研究制定《执行实施案件细则》、《执行审查案件办案流程》等多项办案流程管理制度,确保执行工作规范有序。

  穷尽措施  攻坚执行持续深入

  执行是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一把利剑。济宁高新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主动出击、内外发力,穷尽执行举措,重拳惩治“老赖”。

  长期以来,该院紧紧依靠市委、区党工委领导,充分汇聚全社会力量,积极推动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在济宁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心支持下,法院执行亟需的人、财、物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法院与公安机关达成《关于推进解决执行难协作备忘录》,银行、国土、工商、车管等部门有力配合法院执行,内外力量汇聚,有力推动了法院执行工作砥砺前行。

  在汇聚各方力量协助推进解决执行难的同时,该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坚持穷尽执行措施、穷尽执行程序、穷尽执行线索,全面摸清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根据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及履行情况,用足用活法律手段,充分利用凌晨、午间、深夜等时间节点和春节、中秋节等节假日期间,开展错时执行、凌晨行动、突击执行,施展集中约谈、法律释明、高压威慑、司法拘留、搜查查封、消费限制等一系列“组合拳”,认真开展“一打三反”、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涉党政机关案件专项执行等活动,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最大力度执结新案、清理积案,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效果。2017年,该院组织开展了“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凌晨出击37次、查询财产2587件次、冻结划拨存款4500万余元,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67件次,以强有力的措施打出了执行声势。在执行工作中,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严把存款、房产、土地、工商登记、车辆“五必查”结案关。

  为克服传统司法拍卖方式在涉案执行财产处置中存在的费用高、透明度低等弊端,该院探索实行网络司法拍卖,今年6月份以来,借助淘宝网平台进行涉案财产网拍20件次,成交8件次,网拍成交额达1859万元,提高了涉案财产处置效率,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信用惩戒  打造执行“围猎”格局

  在反规避执行方面,该院着力推动联合惩戒体系建设,始终保持打击“老赖”高压态势,打造执行“围猎”格局。一是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造舆论,对“老赖”进行集中曝光,营造打击“老赖”高压氛围,让“老赖”无处躲藏、无从逃避,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在社会上逐步形成了裁判文书必须主动履行、“老赖”无生存空间的高压氛围和法制意识。二是健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常态发布机制,今年以来,将184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10人次,司法拘留5人次,并在电视、互联网、报刊、广场显示屏等大众媒介,以最显眼的方式,将“老赖”曝光于阳光下,全方位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利益、个人名誉,最大限度压缩老赖生存空间。三是联合银行、工商、交通、证券等相关职能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标投标、消费出行、市场准入、入党考公、担任特定职务,让失信“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督促自觉履行法律义务。通过联合信用惩戒,一大批案件得到顺利解决,被执行人或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和解,或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2017年,在申请执行人山东某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济宁某村民委员会执行案件中,工作人员通过财产查控均未查到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多次找到被执行人村委会负责人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无果。后,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济宁某村民委员会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该村在招商引资、贷款、工作考核中受到影响,该村负责人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受到限制,迫于压力,该村负责人主动与本院联系,要求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在本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一起多年积案得以顺利执结。

  此外,对于那些明明有履行能力而躲避执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适用“拒执罪”进行严厉打击,以促进案件的执行。2017年,该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拒执罪”案件4件,审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2件,3名被告受到法律严惩。通过加大抗拒执行犯罪的大力力度,促使更多的被执行人敬畏法律,选择诚信,选择自动履行法律义务。

   

 

   

 

热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