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年轻是拥有梦想的,年轻是充满活力的,年轻是洋溢激情的,年轻是驻守在一线基层无私奉献的。年轻拥有着无限的可能,在平凡而又艰苦的岗位上,就在这样的小小舞台上,认真履职,踏实认干,尽展青春的精彩。
陈旭:群众心中的好警长
陈旭,男,33岁,石桥派出所副所长。陈旭同志从警以来,一直奋战在公安基层一线,与同志们一起摸爬滚打,一起经受考验。作为一名派出所副所长,“陈旭警务室”的警长,陈旭同志善于做群众工作,摸索出了有效的工作方法,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增近了与群众的感情。陈旭同志还根据农村特点自主耕种“责任田”,采取“群众休息我上班”等灵活机动的工作方式,把巡逻、巡访、巡查作为基本勤务方式,变坐等报案为主动服务,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防范,进一步提高见警率,最大限度地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是衡量基层社会治安工作好坏的一个硬标准。为此,陈旭同志费尽了心思,动足了脑筋。在实践中,走出了一条发挥辖区干部带头作用,依靠辖区群众,狠抓群防群治,通过张贴治安预报、组建村级巡逻队、建立村级治安档案,确保了辖区平安。
冯博:打击刑事犯罪的一把尖刀
冯博,男,29岁,北湖分局刑警大队科员。自参加公安刑警工作以来,冯博同志始终立足本职工作,全身心的投入到刑事侦查、刑事技术工作第一线,几年来,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顽强拼搏,攻坚克难,任劳任怨,不断探索刑侦业务工作新途径,在参与各种重大刑事案件侦破过程中,始终冲锋在前,迎难而上,毫不退缩,用智慧和心血每每攻克难关,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成功破获了一批群众反映突出,影响较大的案件,保障了辖区内群众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并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岳娇、谭静:美丽窗口 双姝绽放
岳娇,女,27岁,北区派出所户籍民警;谭静,女,24岁,石桥派出所户籍民警,两位警花是基层窗口单位的杰出代表。岳娇同志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政工室工作,为缓解户籍工作压力,解决征地拆迁以来各类户籍问题,后服从组织安排,调配到北区派出所户籍室,从此扎根一线;谭静同志警校毕业后,主动要求深入到派出所基层一线工作,刚入警就一头扎到离市区最远的石桥所户籍室,毫无怨言,不动声色,于无声处听惊雷,展现出新时期女警的独特精神品质。
两位警花别看平时温柔恬静,但是认真起来,也是铁面无私,有些不按照法律办事的群众就在她那里吃了闭门羹。户口在任城区某位女士,想将本人及孩子的户口按照投靠公婆迁至许庄街道,该女士先是虚构了其丈夫户口为集体户、空挂户,后又伪造了“无房产,无法办理户口迁移”的户籍证明,岳娇同志秉公办事未予办理,后该女士又找到某村支书前来多次协商要求,都被严词拒绝。 当然,在严把关口、严格审批的同时,两位警花也坚持实事求是、服务群众。春节前夕,石桥崔院村居民陈某明来石桥所反映于2007年5月19日晚在崔院村北小树林捡到一男婴,取名陈某昂,现已八岁,因一直未上户口,学籍、新农合均无法办理,考虑到其特殊情况,谭静同志积极走访,与社区民警深入村居、镇街,形成完整详细的调查材料,立即向所领导、局领导反映情况,最终为陈某昂办理了入户手续,在春节到来之前了却了一家人最大的心愿,得到了群众的一致称赞。
汤超杰:踏实肯干践行入警誓言
汤超杰,男,24岁,2015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北区派出所民警。作为北湖分局最年轻的民警,汤超杰同志牢固树立“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思想理念,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脚踏实地,立足本职,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虚心向单位经验丰富的老民警学习请教,努力由一名警校毕业生向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转变。在参加工作的五个月里,共接处警150余起,参与调解纠纷10余起,行政拘留5人,其间,无一起群众投诉,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除了接处警、办案,还负责派出所日常的内勤工作。面对派出所琐碎复杂的内勤工作,汤超杰同志不骄不躁,埋头苦干,以身作则,从办公室、会议室卫生的打扫到材料文件的上传下达、日常报表,都能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一步一个脚印,扎实肯干,既锻炼了业务能力,又提高了文字水平,同时也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的高度认可和支持。汤超杰同志以自己在平凡岗位上的不平凡业绩践行着入警时那铮铮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