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2日,北湖交警大队在张文泉大队长与景区中队中队长马飞共同带领夜班执勤人员在火炬路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在22时左右发现一辆白色江铃全顺车车牌号为苏FZN658小型汽车有些异常举动,随即交警对这辆车上的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在与驾驶员沟通过程中交警明显的闻到其身上散发着酒味,经过核实该车车辆号牌状态为注销状态,不能上路行驶,景区中队中队长根据其驾驶员复杂情况,将驾驶人曹某带至北湖大队进行酒精核实,经过酒精呼气检测,驾驶员司机曹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该驾驶车辆的实际车牌号为苏B1C508,为躲避移动摄像处罚,曹某知法犯法。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交警逮了个正着,曹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非常后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曹某因套牌、酒后驾驶,将面临驾驶证扣24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处罚罚款3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