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济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济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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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儒家文化 推进队伍建设

2017-02-20  

 

近年来,市委政法委认真做好“法治”“德治”结合文章,将儒家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和道德的教育浸润作用,提高了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力推进了全市政法工作的扎实开展。

一、正己修身,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以教育培训为载体,提升政法干警能力素质。紧密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在教育培训中引入儒学经典,利用传统儒学中的政德教育强化政法干部“权为民用”、“廉洁从政”的政德理念。

二是以纪律作风整顿为重点,提升政法队伍整体形象。围绕“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的队伍建设思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法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深层次查找清理政法干警在思想观念、作风建设、执法办案、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有效巩固提升政法干警的精神风貌。

三是以文化育警为契机,提振政法干警精神士气。坚持以“文化凝魂、思想聚力”的原则指导警营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参加运动会、兴趣俱乐部和书画协会等活动,在干警中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凝聚干事创业的力量,提高政法队伍软实力。

四是以典型培树为抓手,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深入挖掘和培树政法工作先进典型,通过抓好宣传和开展先进事迹报告会,营造“比学先进、见贤思齐”的文化氛围。我市公安局创作的《特警出击》等微电影相继在公安部和山东省牡丹奖评选中获奖,创新了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的宣传形式,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立足实际,打造政法文化特色品牌

一是“因地制宜”,打造儒乡特色。结合实际,努力打造具有地方儒学传统特色的政法文化。如曲阜市作为孔子故里,充分发扬“礼之用、和为贵”的思想,全覆盖建立“和为贵”调解室,打造“儒学治乡”的农村社会治理新样板;泗水县将儒学优秀文化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创新开设“乡村儒学讲堂”,着力打造“儒风孝道之乡”,全面推进“法治泗水”建设;鱼台县充分利用作为“孝贤故里”的文化资源,在全县推行“文化育警、道德润警”,不断提高政法干警道德水平、执法形象、文化素养和实践水平。

二是“因业制宜”,树立儒警形象。根据不同的政法业务分工,推动儒警形象树立。市公安局通过讲好儒警故事,打造亮点品牌,通过开设“微记录·儒警故事”栏目、开通“儒警风采”栏目重点宣传报道,组织全警认真学先进事迹、政治品格、工作经验、职业境界,引导民警树立强烈的“看齐”意识;济宁监狱相继开展以儒家经典学习理解为中心的“学儒育警年”活动、以儒家经典认知深化为中心的“学儒塑警年”活动和以儒家经典总结提炼为中心的“学儒立警年”活动,强化儒学明德修身文化的浸润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影响,确立“崇法、明德、和谐、致远”的文化理念,提振敬业精神,增强文化自信,促进各项工作统筹推进。

三、德法并举,提升执法司法实践水平

一是坚持“和为贵”,抓好司法调解工作。积极推行“和为贵,调为先”的人民调解文化,将精选的儒学经典、法治案例等用宣传册、墙体画等形式推广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形成“无讼”“和为贵”处世理念。同时在村、社区内推选“德”、“望”代表充实到调解队伍中,夯实村、镇、庭“三位一体”的便民调解网络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基础。

二是坚持“德法结合”,抓好案件审理工作。针对审理案件的特点,充分利用好儒学思想的感化、引导作用。如在赡养案件的审理上,大力弘扬“孝”文化,找准具体案件中法律与道德的结合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明确当事人的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秉持“司法为民”的思想,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到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所在地一线开展调解审理工作,起到现场说法、“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是坚持“有教无类”,抓好特殊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将孔子“有教无类”的思想运用到特殊人员教育管理的执法实践上来。强化“以知促行”,向社区矫正人员借阅儒家经典图书、举办儒学知识讲座来引导社区矫正人员学儒、明礼、守矩、慎行。对被监管人员开展每日3个“半小时”的学习教育,通过体育运动、心灵交流、政治教育来修身、养德,培养其爱国、爱家、爱集体的意识,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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