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法学会成立案例法学研究会
毕德冠在讲话中指出,成立案例法学研究会,通过重视个案,研究个案,汇“点滴”以成“江海”,以“个案正义”促进司法公平正义,意义重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法治建设也必然进入新境界,时代对于司法理论研究和对个案公平正义的追求,也将达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广大一线法官和法学专家,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利用丰富的案例资源,开展深层次的司法实践研究,组织形式多样的研讨交流活动,加强研究成果的运用转化,推进司法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实现。
赵贵龙强调,个案是法治的风向标,案例在法律实践和社会生活中担负着重要使命,要充分认识案例法学研究会成立的重要意义。要以研究会成立为契机,发挥好案例法学研究的价值和功能。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案例研讨,充实发展会员队伍,积极转化研究成果,不断扩大案例法学研究的影响力,努力为实现司法公平正义和法治济宁建设做出新贡献。
会议宣读了济宁市法学会关于成立案例法学研究会的批复,通过了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赵贵龙当选为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赵贵龙同时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
为推动对司法个案的研究,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功能,以“个案正义”促进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市法学会依托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案例法学研究会。11月21日,济宁市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市法学会副会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贵龙,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毕德冠,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市和县(市)区两级法院近80余名从事审判实务的法官和案例法学研究工作者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