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详细页面
倾心调解化纠纷 损失获赔笑颜开
发布时间:2018-05-24
倾心调解化纠纷 损失获赔笑颜开
“非常感谢你们的多次倾心调解,我真的没想到能调解成功”。家住化雨镇牌坊村的李某在2017年因化雨某合作社宣传而种植了两亩蒲公英,当时某合作社称可以收购种植户种植的蒲公英。但后来因只有李某种植成功,某合作社放弃了收购,李某多次去找合作社索要赔偿但由于双方并未签订合同合作社拒绝给予赔偿。2018年2月份李某找到化雨司法所希望能出面调解。
化雨司法所在接到申请后深知此次调解难度之大,多次通过电话联系某合作社负责人,最终说服其同意调解。
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分别对当事人进行询问,了解他们的想法,并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出发就他们之间的争议进行调解。首先从法理角度告知李某,由于他们双方并未签订合同,此次调解有难度,李某要做出一定程度的让步。其次从情理角度劝解合作社负责人,李某家境贫穷,有个身患精神病的妻子和儿子,一家人都靠种地维持生计,由于种植的蒲公英无人收购致使损失严重,希望能对其适当的进行补偿。此次调解进行了多次,司法所也多次召集双方到所进行劝解,最终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努力调解下,合作社同意以捐助名义给予李某现金玖仟元,李某接受并对此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