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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十九载春秋 汗水真情换和谐
发布时间:2018-06-07
回眸十九载春秋 汗水真情换和谐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杨代启
金乡县兴隆镇杨门楼村书记杨代启,现年54岁,中共党员,于1999年5月任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至今已有十九个年头。十九年来,杨代启始终坚持以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为己任,立足本村挥洒热情,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00余起,成功化解疑难纠纷260余件,防止矛盾激化130余件。
杨门楼村原来是一个乱子村、上访村,与当地党委政府离心离德,党的政策落实不下去,干群关系紧张,问题成堆,矛盾重重。杨代启上任后,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及党的相关政策,俯下身子为百姓解难题、做好事,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难题,最终获得了群众的信任、领导的认可。作为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每天面临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土地权属、宅基地问题……,不管纠纷大小、简单与复杂,在每起纠纷面前杨代启都毫不退缩,临危不惧,分析案情、把握焦点,努力让纠纷化解于无形。2017年杨代启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011、2013年被济宁市司法局授予“十佳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2014、2015、2016年、2017年被金乡县司法局评为“全县优秀人民调解员”,被中共金乡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被兴隆镇党委政府授予“优秀村支部书记”等荣誉称号。
杨代启是农民出身,当兵退伍后在家务农,后通过学习取得了法律专业的专科毕业证,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但由于新时代民间纠纷也在快速地发生变化,因此,杨代启每天都挤出一定时间学习新的法律知识。遇到困难,杨代启就多次向县法院、司法局等有关部门的专家老师请教。通过不断的学习,既充实了自己的知识,又掌握了一定的调解技巧。在工作和生活中,杨代启利用印发小册子、广播、以案说法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努力让全镇村民学法、懂法、用法,依法解决自己的事情。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出现较多的离婚、经济纠纷、宅基地矛盾、机动车事故等案件。例如,2013年至2015年,杨门楼村就出现两例离婚案件、三例打架案件,其中离婚案件经过调解,未离婚一例,协议离婚一例。2007年10月的一天,杨门楼村村民于飞与弟弟因空闲宅基地发生争执,大打出手,造成于飞住进金乡县人民医院,后鉴定为轻伤。当天于飞的家属找到杨代启,让杨代启从中调解。杨代启第二天就到了县人民医院看望于飞,并用真情、法律劝解兄弟二人,经过调解,两兄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均作出让步,于飞的弟弟向于飞承认错误并赔偿4000元医药费,于飞放弃追究他弟弟的刑事责任,本案握手言和。
这些年来,杨代启做人民调解工作也深有体会,体会最深的是: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首先要有一个公正的心态,不怕吃苦、敢于担当的精神是调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依法、依德、依情调解是一个案件成功的保证。
就在2007年10月的一天,杨门楼村村民于代胜夫妇与于代才夫妇两家因争宅基地放棉花柴发生了争执,并大打出手,正是吃早饭的时间,杨代启也刚端起碗喝了两口,就接到了当事人打来的电话,急切地说:“你快点来,出人命啦!”
杨代启当时头脑一蒙,便立刻起身要走。
这时他妻子说:“你把这碗饭喝完再去也不迟,你整天给人家调解,又不挣钱,你那么着急干什么?”
杨代启说,“不行,那边一旦造成伤亡事故,调解就麻烦啦。”
于是他便骑上自行车到了现场,刚到现场他发现很多群众围着于代胜夫妇,一个在地上躺着,另一个满脸是血。
杨代启连忙让人抓紧时间打120急救车,救人要紧!
这时于代才夫妇已叫众人拉到家中,等120急救车到了后,杨代启跟随急救车去了县医院,帮助他们找大夫,经医生诊断,需住院治疗,杨代启把他们安排好,并替他交了2000元住院押金,这时已是下午两点,杨代启正准备回家等他们出了院再调解,这时于代胜妻子娘家人来七八个人看望,并扬言今天晚上就把于代才家给砸了等等。
杨代启义正言辞的对他们说:“我是这个村的人民调解员,于代才犯法有法律制裁他,可你们去砸他家,那就是你们的不对啦,法律可不容许。”
通过杨代启一番劝说,他们娘家人听从了。这个时候已是下午七点多,杨代启想现在得回家找于代才夫妇说道说道,不能让于代胜家的亲戚把事情给搞大了,这个调解工作一会不能耽误。于是他便坐车到了于代才家找到他俩口,趁着冷静的心情,依法依理进行了批评教育,最终于代才夫妇同意赔礼道歉,包工养伤,去医院探望。这个时候已是凌晨一点多了。第二天一早杨代启又领着于代才夫妇去了金乡县人民医院看望治疗中的于代胜夫妇。杨代启的所作所为感动了他们两家当事人,两家当事人都说:“听你的。”这场邻居间殴打事件就这样平息了下来。
调解纠纷没有时间场所的约束,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碰上山林地界纠纷要深入田间地头,调处非正常死亡纠纷或群体性事件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又哭又闹,这时靠的就是婆婆嘴,耐心细致的工作,一个菩萨的心肠,一颗包公脸的公心,稳控当事人的情绪,把当事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换位思考,及时调解矛盾纠纷。
2010年9月份,杨门楼村村民李珂骑摩托车撞倒了邻村的一位村民60多岁的宋常林,当时没有报122事故处理科,直接打120急救车把宋常林送进了金乡县人民医院,经过抢救无效死亡,这时宋常林的儿子领着亲戚几十人到杨门楼村李珂家大闹,并扬言将尸体从医院抬到李珂家里,李珂的父亲找到杨代启让他赶快去,这时杨代启因为感冒还在村卫生室打吊瓶,但听到这个消息后,他自己拔掉针头就去了现场,阻止事态的发展。杨代启依法依德地给死者家属作解释工作,就在这时,死者家属因感情冲动,把杨代启的衣服也撕烂了,不听劝阻。杨代启说:“我是这个村的人民调解员,有事说事,最终得有个了断,你们来的这些人中找出三个代表,咱们到村调解室去说,其余的回去,关于赔偿问题,我们协商解决。”这时死者家属那边出来了一个明白人说:“咱听村调委会的。”经过一天一夜不分昼夜的紧张调解,最终达成了13万元的赔偿协议,一场群体性事件终于告解。
杨代启做人民调解工作十九年来,可以说有心酸、有泪水,但是最大的收获是心安,是无愧,是精神的充实,是人间的快乐。他深深地感觉到,调解工作情系万家,虽然没有金钱上的回报,但却有常人无比的光荣。每当看到双方当事人因矛盾纠纷像仇人一样来,经他的耐心调解后,又像朋友一样离开时,那种光荣和充实感就把一切辛苦、疲劳、烦恼都忘了。
2011年3月,杨门楼村村民杨明召与邻居杨学启因两家老宅基地界分不清,争夺一颗大树,互不相让,他们两家当事人都找杨代启调解,面对这种情况,杨代启找到年龄比较大的老人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公平公正,让双方当事人都心服口服,没有怨言。经过一番的积极努力,最终查清这棵大树是50年前自发的一棵树,于是杨代启便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村调解室进行调解,通过杨代启的一番风和细雨的言谈,双方当事人都能做出让步,最终达成一家一半,杨代启给他们找了买树的一共卖了2400元,每家1200元,两家从此握手言和,双方当事人都对杨代启竖起了大拇指,让他感到无比的高兴和自豪。
2014年3月,邻村村民周兴跟着单县的一个老板打工,不小心食指被机械砸伤,截去两节,而老板却不想承担责任。杨代启自腰包买了车票到了单县,找到那个老板,经过三个小时的调解,根据劳动法及其他赔偿办法,让老板除包工养伤外,赔偿周兴5000元生活费,此案终止。
2016年10月,杨门楼村村民杨小青与邻村刘楼村村民刘新元,因土地确权发生矛盾。当年刘新元的岳母去世时,由杨小青领丧,并允诺刘新元岳母的房子归杨小青,中间也有见证人,有契约存在。2016年10月杨门楼村土地确权时刘新元的对象找到村委会说,她有继承权,这房子不能确权给杨小青。这时杨小青和刘新元分别找到杨代启,他利用现有的土地政策和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给他们两家分别解释,这个案件仅用两个小时就调解完毕,双方达成了协议。
做调解工作,既苦又累,但这些苦和累能换来老百姓的平安和谐,还有千家万户的幸福,他就心甘情愿。杨代启这十九年来,不断加强学习,认清自己的责任,摆正自己的位置,勇于解剖自己,提高自己的素质,真心实意地尊重群众的意愿,充分发扬民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一名适应新时代要求,受到群众信任拥护的“村官”。他凝聚起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合力,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