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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区实施“四项工程”强力推进“法治兖州”建设
发布时间:2016-08-25
近年来,兖州区委、区政府以创建法治城区为目标,把法治创建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坚持高起点谋划、高目标定位、高标准实施,实施“四项工程”,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实践,不断增强全民的法治意识,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获得了“全国首批法治创建先进县(区)”荣誉称号,为推动兖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大力实施“八八八示范工程”,推动全区法治创建活动全面开展
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法治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创建实施方案,确定了创建工作年度工作计划。按照“统筹规划、分段实施、狠抓示范、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结合兖州实际,提出实施“八八八示范工程”。即培树8个镇(街)、区直部门(单位)法治示范点,培树8个法治示范企业,培树80个法治示范村(居)及基层单位。制定了示范点工作标准,及时指导示范点工作,发挥示范点带头辐射牵引作用,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带动全区法治创建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大力实施法治政府创建工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强化依法履职,大力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区政府重新调整充实了法律顾问组。各镇(街)和全区80%以上的政府部门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积极为政府宏观管理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参与重要法律文书和草拟、审查,从源头上杜绝和避免了违法行政行为发生。现有3名律师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参与立法行政,监督行政执法。建立一站式投资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实行招商引资“一站式”服务,认真开展“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系列活动,政府行政效率不断提高。
三、大力实施司法公正工程,维护法律的权威
狠抓司法、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强化执法监督,筑牢公正执法的“生命线”。坚持把开展案件评查作为强化执法监督、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举措,长期坚持,常抓不懈。在公、检、法自行组织评查的基础上,由区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政法部门业务骨干、律师、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等组成案件评查工作组,按照“三个结合”和“六查六审”的要求,组织开展“100起案件大评查活动”,进一步强化对政法部门执法办案的监督,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大力实施平安兖州创建工程,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开展了一系列“平安兖州”宣传活动。立足于服务区“百项工程”建设和全区信访稳定工作,成立了法律服务团,组织优秀律师、公证员为政府、各指挥部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立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坚持“能帮就帮、应援尽援”的原则,将农民工、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列为重点援助对象,针对其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设立法律援助专项基金,保证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的发放。近年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800余件。通过“法治兖州”的创建有效预防和化解了矛盾纠纷,同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为保障各项改革发展措施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社会环境,促进了全区经济快速发展,全区的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各项经济指标总量和均量都处于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