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 缓刑期青年救火立大功
2017-05-15
微山县昭阳街道南庄东村村民靳某曾因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缓刑,在司法所和村委的教育帮扶下,思想有了很大进步,5月14日南庄一户人家不幸失火,靳某立即参与到扑火行动中,在周围村民的配合下,将大火扑灭,靳某的行为获得司法所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5月14日18时许,正在家中做饭的靳某看到邻居家中冒出滚滚浓烟,立刻放下菜刀,提起两个水桶就去救火。当他赶到的时候火已经很大了,人已经无法靠近。心急如焚的靳某立刻到火场边缘,接过村民递来的水一次次泼向火源,最终遏制了大火的蔓延,为随后赶来的消防车赢得了时间,降低了火灾造成的损失。而靳某手上因为离火源太近有几处烫伤。
“水火无情,当时也没有时间多想,只想着救火要紧”事后,面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表扬,靳某说“我是一个曾经犯过罪的人,是政府对我的挽救,让我能在社区进行服刑。我一直努力改造,回报社会,弥补我以前的过错”。
“他用实际行动表明了对犯罪的悔悟,司法所对他这种行为进行表扬”昭阳司法所所长肖卫东说:“近年来,昭阳司法所对这些缓刑人员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很多服刑人员通过学习、义务劳动思想观念改变了很多,由曾经的犯罪人员转变成了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于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