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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护航峰会 --区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稳定工作

发布时间:2018-06-12

  兖州区司法局于近日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排查整治和主题教育活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深入有序开展,持续做好两类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为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保驾护航。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区司法局通过严把调查评估、接收入矫、监管教育、安置帮教等各个关口,来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将相关犯罪类型的社区服刑人员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列入严管级别;对重点人员将进行针对性地教育疏导、心理咨询干预,防止脱管失控。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管控措施,各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社区服刑人员所在家庭、村居、单位、学校等进行排查走访,全面了解人员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严把请销假和居住地变更关,加强科技化监督水平,努力提升教育矫治质量,强化日常管理考核,完善规范档案材料,全面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两类”人员的教育管理。

  二是细化工作措施。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区司法局专门设计印发了《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告知书》和《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调查问卷》,对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重点人员进行发放,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两类人群中宣传到位,动员到位,切实提高“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社会认知率。

  三是组织集中教育。区司法局组织各司法所分别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告知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要认清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和参与后果,要在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监管下遵纪守法,远离黑恶势力,杜绝参与黑恶势力,预防被拉拢、引诱,避免重新犯罪。同时还教育两类特殊人群要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不做旁观者,调动参与同黑恶势力犯罪行为斗争的积极性,鼓励主动检举揭发所了解掌握的涉黑涉恶线索。

  四是启动每日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兖州区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切实做好突发事件、重大舆情信息上报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进行核查,并作出相应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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