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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传统文化推进队伍建设 着力打造法院工作新局面
发布时间:2017-04-28
近年来,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传统文化的熏陶感染功能,大力倡导法德教育,立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积极探索司法责任制改革下队伍建设的新路子,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了审判工作和各项事业的繁荣发展,先后获得“全省清理积案先进集体”、“先进集体法院”等多项荣誉称号。今年以来,我院案件结收比与结案率在全市均居首位。
一、做好结合文章,着力提高队伍思想素质
“善养浩然之气”、“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传统文化重视自身修养,这也是现代法院文化建设中法官思想、品德、修养的重要内容。鱼台法院在文化建设中,赋予传统伦理规范以崭新的时代内涵,使儒家思想观念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得益彰,相辅相成。
一是结合系列教育活动,引导法官树立正确的价值追求。积极开展院长讲历史、法德讲堂等活动,定期组织干警实地考察学习,接受儒家文化洗礼。组织干警探讨法德关系,深化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努力构建文化涵养培育新平台,不断提升理论修养。结合“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干警参加向党旗宣誓、廉政讲堂、红歌合唱比赛等活动,认真汲取儒家思想精华,加强法官思想修养,引导广大法官树立正确的价值追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践于形。
二是结合廉政文化建设,引导法官坚守廉洁的司法底线。古人云:“治人者必先自治,律人者必先律己”,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法院工作战斗中,要出色地完成任务,不被糖衣炮弹击倒,就必须强化廉洁执法意识。县法院每年召开廉政建设动员大会,层层签署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廉政文化融入干警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之中,规范工作圈、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同时,在法院内网更新关于廉洁的名言警句,组织干警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鼓励撰写廉政工作心得,时刻引导法官勤于修身、严于律己。
三是结合审判作风建设,引导法官坚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守职业良知、执法为民,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法官的作风体现法院的形象,关系法院的公信。为此,县法院注重从细节抓起,从立案到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对法官的衣着、言谈举止、工作作风、职业形象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培训,让法官坚守住道德的底线、法律的底线,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知荣辱、守道德、尽职责、不懈怠,让浩然正气始终存于心中,筑牢司法为民的基础,标注尽心履职的基本底线。同时,在审判工作实践中,既让群众看到法官的威严,又让群众看到法官的风采,从而不断提升法官的形象素质和职业良知。
二、倡树民本理念,着力创新司法为民举措
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政治主张,与当前社会司法为民的理念一脉相承。鱼台法院在队伍建设中,不断强化法官为当事人服务的意识,把文化建设更好地融入执法办案中,把民本的传统理念转化为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为民举措,把促进执法办案作为检验文化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
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设立立案大厅、执行大厅、信访大厅和群众休息区,为来诉来访群众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设立政务和审务公开栏,对受案范围、当事人须知、诉讼、执行风险提示等内容进行公示,让当事人了解立案、审理和执行的程序、步骤。引导当事人管好“风险五笔账”,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设立专门立案窗口,坚持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高度重视诉前调解工作,在立案前即告知当事人,司法确认程序既可以快速调解,又可以避免双方矛盾恶化的优势,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多渠道多角度解决群众司法诉求。
二是积极推进“四心工作法”。及时响应、认真实践、用心落实省法院提出的“四心工作法”,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诉求要耐心、审判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用“四心”换取群众的顺心、安心。全院干警把主要时间、主要精力、主要力量、主要资源都用在执法办案上;建立健全和谐司法机制,坚持以“情”办案,既解当事人之间的“法结”,又解“心结”,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与对话,自主解决纠纷。在法律规则空间内,综合考虑法律、法理、公序良俗等多重因素,最大限度地把适用法律条文与实现司法目的结合起来,尽量把各种利益关系协调好。
三是让司法救助普惠群众。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让没钱的人打得起官司。今年以来,我院共办理缓减免诉讼费案件24件,缓减免诉讼费共计12万余元。认真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执行救助和涉诉信访救助工作,用足、用活法律和政策,积极争取救助资金,规范发放程序,切实救助困难当事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三、立足审判实际,着力抓好司法能力建设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县法院通过深化法院队伍司法能力建设,让干警时刻保持“工匠精神”,对待工作精益求精、持之以恒、爱岗敬业、守正创新,将学习型法院建设作为一项提高干警素质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合理组建执行团队,倾力攻克执行难题。为确保在2017年底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我院不断探索执行人员分配机制创新,探索执行新模式。以“3+1”和“1+3+1”等方式组建执行裁决团队和执行实施团队,明确团队及内部人员职责,提高执行效率,实现良性互动和整体进步。从2月份开始,组织执行百日会战活动,执行干警用足用活法律规定的各项措施,打破常规作息时间,协力攻克一批骨头案,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不断充实审判人员,缓解案多人少矛盾。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细化办案指标,明确办案标准,确定办案数量。去年以来,院庭长承办或参与案件数量在全市法院居于首位,充分发挥了表率引领作用。同时成立速裁组,将院党组成员及综合部门具有审判资格的法官全部编入速裁组,参与案件审理,形成以上率下、比学赶超、全院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氛围,诉讼效率明显提升。
三是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充实、优化、扩大人民陪审员队伍,成立了人民陪审员选拔领导小组,制定选任工作计划,对选任人民陪审员各个环节统筹安排,确保选任过程公开、公正。目前我院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108人,参审率达98、5%,涉及人大、政协、妇联、金融、卫生、教育、工商联等部门。定期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培训,着重推行法律基础知识、审判工作流程、审判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落实人民陪审员参审经费保障,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陪审员参审经费问题,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热情和积极性,促进审判质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