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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公诉科举行“学习司改文件,落实司改责任制”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17-11-06
11月3日下午,由县检察院公诉部门全体干警参加的“学习司改精神,落实司改责任制”学习活动在四楼会议室进行。本次学习活动由王洪福副检察长主持,公诉科长梅伟根据《山东省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案职权指导意见(试行)》、《山东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司法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结合自身工作体会,就每一名干警如何适应、落实司法改革以后的工作模式、办案形式等做了重点讲解。学习活动中,公诉部门全体干警根据学习体会,积极参与讨论了司法改革以后的责任追究等热点问题,加深了对司法改革的理解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