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职能,体现非监禁刑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近日,鱼台县检察院派驻鱼城检察室对鱼城司法所新入矫的社区矫正人员举行的入矫宣告仪式进行现场监督检。检察室干警、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人员、矫正小组代表、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属参加了入矫宣告仪式。
入矫宣告仪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鱼城司法所所长首先对社区矫正人员刘某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宣布《刑事判决书》,宣读了有关法律文书及《社区矫正告知书》,对刘某进行了入矫教育,要求被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相应的规定、管理制度和监管纪律。刘某当场做了表态发言,承诺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履行好社区矫正义务。
入矫宣告后,检察室干警对社区矫正人员强调,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增强法律意识,严守法规。自觉在社会生活和为人处事中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切忌再因违反相关规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要积极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争取早日真正回归社会。
整个宣告仪式严肃、有序,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切实起到了入矫宣告作用,达到了举行宣告仪式的目的。在鱼城检察室的规范监督下,鱼城司法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规范入矫、解矫仪式,取得了良好效果。派驻检察室对入矫宣告活动的监督,体现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在基层的延伸,发挥了派驻检察室在社区矫正工作的触角作用,为社会安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