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第一个县级法学会-任城区法学会成立
11月2日,任城区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隆重召开,标志着济宁市第一个县级法学会正式成立。任城区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由87名理事组成的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区法学会第一届一次理事会选举产生了区法学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钦当选为会长并讲话。会议由区政府副区长赵才文主持,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毕德冠应邀出席并讲话。
大会指出,区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成功召开,必将推动我区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事业不断取得新成绩,为推动和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贡献智慧和力量。就做好下步工作,他要求,要坚定信念旗帜鲜明,自觉把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置于党和政府全局工作中来谋划,坚定不移地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要主动服务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全区政法工作重点,加强对重大理论、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围绕推动转型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平安任城建设,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等方面,开展法学研究和法律服务。要积极参与法律实践,围绕破解政法工作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工作,组织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服务司法实践,积极监督执法工作,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着力服务广大会员,为会员开展法学研究、参与法学交流、扩大法律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等搭建平台,为全方位参与法学会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绿色通道,使法学会真正成为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探索建立体现法学专业特色,适应法治建设需要的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型组织,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有所作为。
市法学会对任城区法学会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并就抓好做好下步法学会的工作提出要求。要求任城区法学会要把政治性作为建会的灵魂和第一位要求,把先进性作为建会的重要要求,把群众性作为建会的根本特点,组织和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走在时代的前列,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要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中心大局。要找准服务中心工作和法治建设大局的结合点,展现自身价值,在决策咨询中发挥法治智库作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推动作用、法治社会建设发挥助力作用、法治人才队伍中发挥促进作用。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综合能力。要结合法学会特点,在提升组织引领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提升自身建设的能力、提升开拓创新的能力上下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