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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法学会号召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2017-11-15  

 

 

济宁市法学会号召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近日济宁市法学会下发《关于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济法会〔2017〕5号),号召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十九大精神落实到法学研究和法学会事业中去,努力开创我市法学研究和法学会事业的崭新局面。

《通知》指出,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启党和国家事业新征程的一次大会,在党的历史上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对于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满怀信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不懈奋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好十九大报告,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和历史性贡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九大确定的各项奋斗目标上来。

《通知》要求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十九大精神落实到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各项工作中。号召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文件,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深刻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论断,深刻学习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深刻学习领会分两步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目标,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建设的新要求。十九大报告为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也为新时期法学会工作指明了方向。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发挥法学会在党和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着力在发挥政治引领和意识形态导向作用、组织推动法学研究、参与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开展对外法学交流、加强法学人才队伍建设以及自身建设等工作中,形成新思路,制定新规划,拿出新举措,实现新突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努力开拓法学会工作新局面。

《通知》强调,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组织优势,采取座谈会、专题报告会、系列讲座、学术论坛、宣讲团、专项课题等多种形式,精心组织开展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要通过大力宣传和深入阐释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市、法治济宁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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