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官的情怀---记派驻南张检察室主任陈少敏二三事
2018-01-26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这首诗是清朝诗人郑板桥在任山东潍县知县时赠给巡抚的。诗中体现着夙夜在公的责任担当之心,饱含着对黎民百姓的关爱体贴之情。
天地轮回,时代变迁,旧时的县吏当然与新时代共产党员无法比拟。
在任城区检察院驻南张检察室,就有这么一位柱着拐杖上班的检察官,他因一次走路不慎,造成小腿肌肉拉伤,按医嘱必须至少六周的时间腿不着地,才能逐渐康复,六周的时间尽管不算长,但对他来说却不算短,因为检察室还有许多工作等着他去做,于是,他婉言谢绝了领导及同志们的好言相劝,伤未痊愈,就暗暗下定决心:柱着拐杖上班!工作中他认真履职,勇于担当,对各类信访群众,格外关注、关爱和关心,千方百计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仁爱之心、关爱之情溢于言表!辛勤的工作换来大家的认可,仅2017年群众给他送的锦旗就有十面之多,这位检察官就是派驻检察室主任陈少敏。
一、用金子般的心赢得群众理解支持
陈少敏主任常给同事们说:民间纠纷看似很平常,但作为一个家庭来说就是一件天大的事。
初春的早晨,似乎还有阵阵凉意。刚刚打扫完卫生,陈主任和他的同事们就接访了这样一个信访案件:信访人叫马某某,2017年3月23日早上七时许,马某某到济宁市哈佛幼儿园送孙子上学,他因靠路边停车撇了右前方骑三轮车同向行驶的的李某某,双方都不冷静,于是发生厮打,马某某一个“通天炮”,李某某防不胜防被打致鼻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由于被害人要求赔偿款数额过高,超过了对方的支付能力,双方未达成协议,而且矛盾一天天在激化,其后果不可预料。
受案后,陈主任与同事们认真分析了案情,在移送审查起诉的同时,陈主任与他的同事们分头去做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十余次不厌其烦的做工作,双方终于被陈主任及同事的精神感动了,双方握手言和,最终促使二人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
2017年11月30日上午,被取保候审的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和被害人李某某,将绣有“化解矛盾促和谐,做人民好公仆”锦旗送到南张检察室。
二、用滚烫的心诠释检察官责任使命
陈少敏主任常给同事们说:防止 “民转刑”说是很简单,但一定要带着一个滚烫的心做工作,不然就会事与愿违,就会说我们的“和稀泥”。
2017年3月18日22时许,在济宁市温馨家园,却发生了不温馨的一幕:小区韩某某酒后因遛狗,路遇被害人周某某,因话不投机发生争吵,进而升级为相互殴打,韩某某一拳将周某某肋骨打致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
案发后,双方在赔偿问题上争执不下,在侦查阶段双方未达成民事赔偿协议。
陈主任与他的团队在认真审查该案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的同时,就民事赔偿问题上形成共识: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再次“民转刑”。经过不厌其烦的做工作,双方两颗冰冷的心终于融化了。。。。。。促成了双方当事人和解。
2017年11月21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遂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韩某某作出判处韩某某有期徒刑年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的判决。
接到判决书后的缓刑犯韩某某专程来南张检察室,一颗感激的心难以控制: “谢谢您陈主任!感谢您给我们耐心调解,促成了我和被害人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你们也救了我的家!”
三、用赤诚的心彰显共产党员的为民情怀
陈主任常给同事们讲: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检察院的形象,老百姓信任我们才来找我们,我们不能让他们失望而归!
2017年10月30日下午,检察院派驻南张检察室迎来了四位特殊的信访人:一方是62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和妻子,另一方是被害人黄某某和妻子,双方谈笑风生,嘘寒问暖,他们是相约一起来该检察室送锦旗的。
事情是这样的。9月5日下午2点,到城区某小学送学生的王某某,因话不投机,与80岁高龄的被害人黄某某发生争执,双方争执中王某某将黄某某推到坐地,导致尾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随后黄某某住院治疗。
事后,被刑拘释放后的王某某请求公安机关民事赔偿调解,因双方意见不一致,未达成赔偿协议。王某某故意伤害案在移送审查起诉阶段,王某某又请求该检察室调解。通过检察室陈主任及同事们讲法律讲政策,小火慢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才出现双方当事人联手送锦旗的一幕。
据悉,该检察室为辖区百姓依法办实事办好事的事还很多,陈少敏带领他的同事们,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检察官的情怀!
梅花香自苦寒来。陈少敏及他的同事们的无私奉献,换来了同志们的认可,上级院领导的赞扬。组建检察室以来,主办和协办轻微刑事案件三十余件无一例错案。 2016年3月南张检察室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授予“无违法违纪 无责任事故”先进单位,2017年2月被济宁市人民检察院考核为“全市优秀基层检察室”,2016年2月被山东省检察院评为一级检察室,陈少敏本人也被评为全市检察之星。我们衷心祝愿南张检察室绽放出更加耀眼夺目的光辉。